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
2019年部門預算編制說明
目 錄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二、部門基本情況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三、局(委、辦)本級及所屬單位預算草案的具體說明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部門收入總表》
三、《部門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概況
一、部門主要職責
根據中共南昌市委辦公廳《關于印發〈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的通知》(洪辦字[2002]108號)精神,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主要職責為:
(一)負責制定市直機關黨的建設規劃,領導市直機關黨的建設工作,指導機關黨組織抓好黨的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和作風建設。
(二)負責市直單位科級及科以下黨員、干部的政治理論學習教育工作,指導市直機關各級黨組織對廣大黨員開展政治理論、時事政策、市場經濟理論、現代科技知識等方面的學習教育。
(三)負責審批市直機關黨組織設置、委員會人員組成,審批市直機關黨委、黨總支、黨支部書記、副書記和紀委書記、副書記,管理機關黨組織專職副書記。
(四)管理市直黨組單位的領導班子民主生活會,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實施對黨員特別是黨員領導干部的監督,及時向市委組織部反映各部門(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的情況。
(五)領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加強黨風黨紀和黨規黨法教育及紀律檢查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審理、審批市直機關黨組織的違紀處理和黨員的黨紀處分。
(六)負責審批市直機關黨總支、黨支部發展的新黨員和處理有關黨籍問題,做好黨員管理工作。
(七)指導市直機關黨組織加強機關黨員干部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
(八)領導市直機關工會、共青團等群眾組織的工作。
(九)指導縣(區)機關工委的工作。
(十)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2019年主要工作任務
南昌市直機關工委2019年的主要工作任務是: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以及省委十四屆七次全會、市委十一屆六次全會精神,以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為指針,以黨的政治建設為統領,以深入學習宣傳和認真貫徹落實《中國共產黨支部工作條例(試行)》為主線,以抓實建強基層黨支部為重點,以全面提升基層組織力為突破,通過抓支部推進黨的組織體系建設、落實管黨治黨任務、檢驗機關黨建工作成效,全面提高新時代機關黨的建設質量,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黨旗高高飄揚的堅強戰斗堡壘,為做大做強做優大南昌都市圈、共繪物華天寶人杰地靈江西新畫卷提供堅強保障。具體來講,重點做好以下六個方面的工作:
一、把政治建設放在首要位置,著力擰緊思想“總開關”
二、把服務發展放在中心位置,主動擔當作為做表率
三、把抓強支部放在突出位置,確保強基固本過得硬
四、把隊伍建設放在重要位置,注重強化素質樹形象
五、把責任落實放在關鍵位置,切實擔當作為履好職
六、把創新創特放在引領位置,實現黨建工作新飛躍
三、部門基本情況
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共有預算單位2個,包括委本級和1個所屬二級預算單位,其中,行政機關1個: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1個: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黨校。編制人數30人,其中:行政編制23人、全部補助事業編制7人;實有人數49人,其中:在職人數33人,包括行政人員27人、全部補助事業人員6人;離休人員1人;退休人員15人。
第二部分 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情況說明
一、部門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19年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收入預算總額為697.83萬元,比上年增加66.87萬元,增長10.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653.46萬元;上年結余44.37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19年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支出預算總額為697.83萬元,比上年增加66.87萬元,增長10.6%。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490.83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93.5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83.9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13.25萬元;項目支出207.00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10.00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61.00萬元;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6.00萬元;資本性支出20.00萬元、其他支出10.0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601.7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38萬元;住房保障支出35.75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403.5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57.8%;商品和服務支出244.9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35.1%;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13.25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9%;資本性支出(基本建設)支出6.0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0.9%;資本性支出20.0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2.9%;其他支出10.00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4%。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9年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653.46萬元,較上年增加36.91萬元,增長5.9%。
具體支出情況是: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7.33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5.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0.38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2%。住房保障支出35.75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5.5%。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部門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
(五)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說明
2019年本部門機關運行經費為270.99萬元。(機關運行經費來源為部門預算批復表中——《部門收支預算總表》的“商品和服務支出”+“其他資本性支出”) ,較上年減少0.88萬元,減少0.3%。
(六)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19年我單位政府采購預算共安排60.00萬元。其中,貨物預算60萬元,工程預算0萬元,服務預算0萬元。
(注:三類采購預算可以根據預算編制軟件中“政府采購表”中“采購目錄”中的具體產品來分類取數。分別為貨物采購、工程采購、服務采購)
(七)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8年08月31日,部門共有車輛0輛。2019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
(八)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9年實行績效目標管理的部門預算項目3個,涉及資金207萬元。
二、“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19年本部門“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6.0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0萬元,與上年一樣,沒有安排出國(境)人員。
2.公務接待費6.00萬元,與上年一樣。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0萬元,與上年一樣,無公務用車。
三、局(委、辦)本級及所屬單位預算草案的具體說明
(一)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本級)
1.基本情況
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本級)編制人數23人,實有人數43人,其中:在職人數27人,離休人員1人,退休人員15人。實有車輛0輛。
2.2019年預算收支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總額633.31萬元,較上年增加60.05萬元,增長10.5%。
其中:財政撥款590.05萬元,上年結余43.26萬元。
2019年支出預算總額633.31萬元,較上年增加60.05萬元,增長10.5%。
其中:工資福利支出339.67萬元,日常公用支出73.3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13.25萬元,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207.00萬元。
(二)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黨校
1.基本情況
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黨校(下屬)編制人數7人,實有人數6人,離休人員0人,退休人員0人。實有車輛0輛。
2.2019年預算收支情況
2019年收入預算總額64.52萬元,較上年增加6.82萬元,增長11.8%。
其中:財政撥款63.41萬元,上年結余1.11萬元。
2019年支出預算總額64.52萬元,較上年增加6.82萬元,增長11.8%。
其中:工資福利支出53.92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0.60萬元,對個人和家庭補助支出0.00萬元,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0.00萬元。
第三部分 中共南昌市直屬機關工作委員會2019年部門預算表
八張表(詳見附件,若其中某張表為空表或表中數據為0,則說明沒有相關收支預算安排。)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省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事業收入:指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取得的收入。
(三)事業單位經營收入: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財政撥款、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以外的各項收入。
(五)附屬單位上繳收入:反映事業單位附屬的獨立核算單位按規定標準或比例繳納的各項收入。包括附屬的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附屬的企業上繳的利潤等。
(六)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七)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填列事業單位用事業基金彌補2019年收支差額的數額。
(八)上年結轉和結余:填列2018年全部結轉和結余的資金數,包括當年結轉結余資金和歷年滾存結轉結余資金。
二、支出科目
對部門預算中涉及的支出功能分類科目(明細到項級),結合部門實際,參照《2019年政府收支分類科目》的規范說明進行解釋。
1、一般公共服務(類)共產黨事務支出(款)行政運行(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類)共產黨事務支出(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
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未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離退休(項):反映未實行歸口管理的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開支的離退休支;
4、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原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5、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贛公網安備 36010802000056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