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
目 錄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二、單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務
三、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第一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概況
一、單位主要職責
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全額撥款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是:傳播精神文明建設成果,提高精神文明建設水平。 南昌文明網的建設和維護 精神文明建設理論研討 精神文明建設典型宣傳 相關業務培訓。
二、單位2023年主要工作任務
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2023年的主要工作任務是:1、扎實推進日常實地督查工作;2、加強創建資料常態化收集工作;3、開展創建工作重點問題專項整治活動;
三、機構設置及人員情況
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共有預算單位1個,無內設科室,單位編制人數16人,其中:全部補助事業編制16人。實有人數16人,其中:在職人數15人,包括全部補助事業人員15人;退休人員1人。
第二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表
一、《收支預算總表》
二、《單位收入總表》
三、《單位支出總表》
四、《財政撥款收支總表》
五、《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項目支出績效目標表》
(注:①由于本說明中數據四舍五入原因,部分匯總數據與分項加總之和可能存在尾差;②表格詳見附件,若其中某張表為空表或表中數據為0,則說明沒有相關收支預算安排。)
第三部分 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2023年單位預算情況說明
一、2023年單位預算收支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收入預算總額為353.07萬元,比上年增加30.94萬元,增長9.6%。其中:財政撥款收入323.07萬元;上級補助收入30.00萬元。
(二)支出預算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支出預算總額為353.07萬元,比上年增加30.94萬元,增長9.6%。
其中:按支出項目類別劃分:基本支出353.07萬元,包括工資福利支出300.21萬元、日常公用支出52.79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0.07萬元;項目支出0.00萬元,包括行政事業性項目支出0.00萬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劃分: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96.0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40萬元;住房保障支出29.61萬元。
按支出經濟分類劃分:工資福利支出300.21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85.0%;商品和服務支出52.79萬元,占支出預算總額的15.0%;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0.07萬元,占支出預算0.0%;資本性支出0.00萬元,占支出預算的0.0%。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23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財政撥款支出預算323.07萬元,較上年無增減變動。具體支出情況是: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266.06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7.40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8.5%;住房保障支出29.61萬元,占財政撥款支出的9.1%。
(四)政府性基金情況
本單位沒有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五)國有資本經營情況
本單位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六)機關運行經費等重要情況說明
本單位為公益一類事業單位,2023年無機關運行經費。
(七)政府采購情況說明
2023年南昌市文明城市創建事務中心政府采購預算共安排0.00萬元。其中,貨物預算0.00萬元,工程預算0.00萬元,服務預算0.00萬元。
(八)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7月31日,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一般公務用車0輛,執法執勤用車0輛。
2023年單位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無安排購置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九)項目績效情況
2023年本單位無部門預算項目
二、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2023年本單位“三公”經費年初預算安排1.00萬元。其中:
1.因公出國(境)經費0.00萬元,比上年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保持一致。
2.公務接待費1.00萬元,比上年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保持一致。
3.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0.00萬元,比上年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保持一致。
4.公務用車購置費0.00萬元,比上年增加0.00萬元。主要原因是與上年保持一致。
第四部分 名詞解釋
一、收入科目
(一)財政撥款:指市級財政當年撥付的資金。
(二上級補助收入:反映事業單位從主管部門和上級單位取得的非財政補助收入。
二、支出科目
(一)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事業運行(項)反映事業單位的基本運行,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二)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三)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事業單位離休退(項):反映事業單位單位開支的離退休經費;
(四)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積金(項):反映行政事業單位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財政部規定的基本工資和津貼補貼以及規定比例為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
(五)住房保障支出(類)住房改革支出(款)購房補貼(項):反映按房改政策規定,行政事業單位向符合條件職工(含離退休人員)、軍隊(含武警)向轉役復原離退休人員發放的用于購買住房的補貼。
三、相關專業名詞
(一)機關運行費:指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費、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二)“三公”經費:指用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牌照費),按規定保留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 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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