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各旅行社:
為深入推進2026年我市糾治旅游行業導游亂象、強制消費等問題專項整治工作,強化源頭治理,我局通過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查詢發現,部分旅行社存在導游人員配備不達標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第二十八條、《旅行社條例》第六條及《國家旅游局關于執行<旅游法>有關規定的通知》(旅發〔2013〕280號)相關規定,旅行社需配備不少于3名、與旅行社簽訂固定期限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持有導游證的導游。
現責令導游配備不達標的旅行社,自收到本通知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完成整改,足額聘用不少于3名專職注冊導游,并在全國旅游監管服務平臺完成導游用工備案手續,確保人員信息真實、備案資料齊全。
逾期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或未按期完成備案的,我局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旅游法》《旅行社條例》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第六十九條等法律法規,依法依規采取進一步行政措施,直至撤銷你單位旅行社業務經營許可證。
特此通知。
南昌市文化廣電旅游局
2026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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