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灣里管理局,市政府各部門:
為深入貫徹落實《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暫行條例》(國務院令第713號)、《江西省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規定》(江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47號),科學合理確定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范圍,源頭規范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程序,擬制定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并公布。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報送范圍及標準
(一)制定經濟和社會發展等方面的重要規劃;
(二)制定有關公共服務、市場監管、社會管理、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三)制定開發利用、保護重要自然資源和文化資源的重大公共政策和措施;
(四)決定在本行政區域實施的重大公共建設項目;
(五)決定對經濟社會發展有重大影響、涉及重大公共利益或者社會公眾切身利益的其他重大事項。
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宏觀調控決策,政府立法決策以及突發應急處置決策及本地、本部門內部管理事項不納入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
二、報送要求及方式
請各縣(區)、開發區及市政府各部門認真對照《2026年市<政府工作報告>重點工作責任分工方案》及其他重點任務安排,認真梳理擬列入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事項,經本地、本部門黨委會(辦公會)研究確定后(如無也需書面反饋),于2026年3月7日前將《擬列入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事項統計表》及報送事項的情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擬解決的主要問題、建議理由和依據、決策中是否需聽證、解決問題的初步方案及其必要性、可行性)報市政府辦公室匯總(聯系人:政策法規科段艷霞,聯系電話:83883710,郵箱:10289198@qq.com)。
附件:擬列入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事項統計表
2026年1月22日
(此件主動公開)
附件
擬列入2026年度市政府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事項統計表
填報部門(印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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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號 |
決策事項名稱 |
擬開展的重大決策程序 |
決策中是否需聽證 |
決策承辦單位 |
決策時間 |
備注 |
備注:1.“擬開展的重大決策程序”包括專家論證、公開征求意見、風險評估、公平競爭審查、集體決策等;
2.表格中除“備注”欄外,均應予明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