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9月17日上午,市委副書記、時任市長主持召開市政府2015年第19次常務會議,書面傳達了《省紀委關于防止中秋國慶期間“四風”問題反彈的通知》,討論研究了《南昌市人民政府關于實施河湖管理“河(湖)長制”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的意見》(送審稿)、《關于實施第二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的意見》(送審稿)等。
會議指出,實施河湖管理“河(湖)長制”,是積極策應全省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區戰略,加快推進我市水生態文明建設,促進河湖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的重要舉措。各級各有關部門要將推進“河(湖)長制”與全市創建生態文明先行示范城建設緊密結合,建成嚴格的水資源管理體系、科學的水生態修復體系、完善的水安全保障體系和綜合的水環境治理體系,加快推進水生態文明建設,進一步彰顯我市“山水綠色都城”的獨特魅力。
會議強調,實施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是國務院為加快發展學前教育、有效緩解“入園難”問題而做出的一項重大決策。我市自實施第一期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以來,全市學前教育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各級各有關部門要繼續嚴格按照行動計劃要求,對照任務目標,細化實施方案,扎實做好工作,確保到2016年各項建設目標圓滿完成。
會議還研究了其他事項。


贛公網安備 36010802000056號